什么是直接援助项目?
直接援助项目 (DAP) 是由澳大利亚政府出资的小额赠款项目,由外交与贸易部 (DFAT) 的驻外使领馆管理。DAP旨在支持以发展为重点的项目,以补充澳大利亚的总体援助项目,促进可持续经济增长和减贫。 DAP 项目应促进澳大利亚独特和积极的形象。
谁可以申请?
DAP 在非营利基础上,提供给在有资格获得官方发展援助 (ODA) 的国家中从事发展活动的个人、社区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实体。
哪些活动可以获得 DAP 支持?
DAP 活动的主要目的应是取得对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切实成果, 包括支持中国最脆弱的群体,如生活在欠发达或易受灾害地区的人群、面临社会排斥的人群、少数民族社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我们将优先考虑希望实施具有社会和发展影响的创新项目申请。在评估申请时,我们将优先考虑以下领域:
- 卫生
- 残障人士赋权
- 经济复苏,包括粮食安全、扶贫和农村发展
- 性别平等和女性经济赋权
- 通过赋权少数群体支持多样性
- 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和抗灾能力
我们通常不资助以下项目:
- 涉及资金返还的现金赠款或小额信贷计划或项目
- 商业企业
- 购买主要资产,例如车辆
- 澳洲或海外游学
- 国际旅行
- 赞助没有明显发展效果的大型体育赛事或文化展览
- 员工工资
- 日常、经常性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包括办公室租金和水电费、零配件及日常维护
- 不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项目
- 直接为政府提供支持
DAP项目执行人或机构必须具有良好声誉并展示出项目实施能力,且必须完成在中国运行的注册。国际非政府组织必须已经完成注册,或已经完成可执行拟申请项目的临时注册,或与本地非政府组织合作。项目应独立完整,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尤其欢迎受援社区在劳动力、材料或现金方面提供重要资助的活动。可能作为社区进一步发展的催化剂或其他地方类似发展模式的项目也将受到欢迎。
DAP 项目不设最低金额,但一年项目周期内不超过 60,000 澳元(约合人民币275,000元)。DAP项目同时欢迎小型项目申请,资助金额最低可至5,000澳元(约合人民币23,000元)。项目应在2026年12月31日 前完成。澳大利亚官员必须对项目进行至少一次现场监测访问。
项目建议书必须明确具体产出。申请将根据以下情况被批准或拒绝:
- 项目成本和发展收益
- 可实现及可持续的成果
- 项目目标和设计的合理性
- 实施安排的可行性
- 项目是否符合直接援助项目的目标